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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处理个人信息的专业方案(一):特别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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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App在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无所不用其极。在个人信息的问题上,法律所要做的其实是在公民隐私权和大数据行业发展之间取得一个平衡,即保护隐私又能给大数据企业利用个人信息发展的空间。

在这种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给了企业一条处理个人信息的出路:“匿名化”,而本文所提出的“特别小组”是区别于传统技术手段的“匿名化”新方法。


“匿名化”是什么?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信息匿名化”不能解决收集个人信息的问题,但能解决收集之后所有的问题,比如:使用、存储、交易、删除等。

个人信息之所以需要特殊保护,原因在于它就是公民隐私权在数据上的投射,通过个人信息能直接指向和识别出具体的公民。

“匿名化”就是通过技术手段完全切断通过个人信息回溯具体个人的可能性,从而使其不再受到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制。


“匿名化”需要做到什么?

“匿名化”就是法律开放给企业利用个人信息的一个合法出口,经过“匿名化”处理之后的个人信息要求:

第一、单独的信息不能指向个人,比如身份证号、移动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必须经过技术处理,使其“匿名”;

第二、与其他信息结合不能指向个人,比如年龄、性别、身高等。“匿名化”一方面可以直接对信息做技术处理,另一方面可以间接用技术干扰它们结合;

第三、匿名化不可被恢复,这也是最困难的。有技术就有反技术,“不可被任何人恢复”给“匿名化”的技术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企业需要个人信息为了什么?

在“特别小组”之前,企业应当先问自己一个问题:“我需要这么多的个人信息为了什么?
目前,大数据企业收集个人信息的趋势是“求多”,恨不得竭尽所能地收集到用户的所有个人信息。

但重点是,如果企业只是期望,利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建立精确的用户画像,用于有针对性的优化功能和服务,并精准推送广告等。那么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关键并不在于“多”,而在于如何“有效”利用信息,使个人信息高效的转化为对精准化服务有用的数据资料。

“特别小组”恰好就能同时满足“匿名化”和“用户画像”两个方面的需求。


“特别小组”


先存储个人信息,再进行匿名处理——这是传统“匿名化”的思维。

因为传统的“匿名化”手段是基于“微数据”的信息存储方式。这种存储方式的特点是以用户,或者说人为单元汇聚信息,用形象的方式可以将其想象为表格。

传统的“匿名化”手段是让这些表格中的数据以不可被其他人还原的其他方式显示。

而“特别小组”的方式则直接改变了这种个人信息存储的方式,不再将信息汇聚在用户个人身上,而是以用户的具体属性分类,比如年龄、性别,将这些用户在App上获得的服务与具体属性相连接。当App所拥有的用户量越多,收集到的个人信息越多,“特别小组”就越能利用大数据统计的规律,使结论具有普遍性和精确度,从而更有指导价值。
以购物App为例,“特别小组”将信息存储为以下这种形式:

当具有足够多数量且足够多属性的用户个人信息时,“特别小组”将表现为:

同时商品与商品之间也可以建立联系。如“常购买a手表的人多购买b食品”。

而大数据实际就是统计归纳的学问,当数据越多,各“特别小组”就越能利用大数据的规律,使结论具有普遍性和精确度,从而更有指导价值。

当新用户注册账号,并提供个人信息之后,根据他提供的个人信息,如38岁、男性以及住在北京,App可以通过算法取以上三个小组的资料,在重合部分向用户提供更精准的购物推荐服务。

而这种存储方式,因为从根本上避免了信息以个人为单位汇集,且敏感个人信息,比如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并不成为“特别小组”的分类方式,因此就算是App为了提供功能和服务“必要”的个人信息,也可以在收集之后及时规范存储或者删除,不纳入使用范围。

综上所述,“匿名化”其实是在公民隐私权和企业利用大数据发展之间的平衡支点。“特别小组”则是为企业提供了专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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